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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於4月29日刊出頭版標題為「城大財赤2.2億濫耗公帑」的報導。大學鑑於有關報導內容失實,隨即發表聲明,以正視聽。
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宣佈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詳細檢討近期與法律學院有關的事情。
就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於4月2日討論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員續約上訴事件,城市大學發表聲明如下:
城市大學就法律學院七名教員有關續約問題的上訴申請,成立了獨立上訴委員會,詳細審議並作出報告。
香港城市大學今天公佈上訴委員會就法律學院七名教員的上訴申請的裁決結果。有關裁決總結如下:
「翻譯國內的法庭案例實在是非常孤單的工作。獲選傑青可算是對我工作的一種肯定,我希望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博士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