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中心事件最新情況

 

 
致各傳媒編輯:
 
在處理校園工程方面,大學嚴格遵守各項有關法規。近年落成的大樓包括位於學術樓(二)、學術樓(三)、創意媒體中心及學生宿舍Hall 10及11天台的綠化工程,已包括在有關大樓的建築規劃中,並已向屋宇署入則。位於運動中心、學術樓(一)、康樂樓、鄭翼之樓天台的綠化工程,已按相關條例由承建商及其委託的認可人士 (Authorised Person) 評估,認為 “the installation of the System is not classified as Building Works as defined in Section 2 of CAP 123 Buildings Ordinance”。
 
在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5年3月及10月呈交城大的文件中,清楚顯示城大運動中心的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是Chan Jor Kin Kenneth(陳佐堅)。
 
大學就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首次會議將於周一(23日)上午9時在桃源樓一座舉行。
 
為釋除疑慮,校方早前已決定移除校內相類似鋼架結構天台上的植被,位於惠卿劇院的工程,已在周六(21日)完成,至於學術樓(一)兩個實驗室天台的植被,預計星期一(23日)完成移除。大學正檢討校園綠化工程,並已聘請認可人士和結構工程師,周一(23日)起對校內有關建築物再次進行安全核查。
 
 
新聞界查詢:
城大傳訊及公關處鄭誼群(電話:3442 6805或9201 8895)或林月晶(電話:3442 5228或618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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