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拖網捕魚促進本港水域海洋生物多樣性

黃慧婷

 

Trawl ban boosts marine biodiversity
梁美儀教授(左)和研究人員展示拖網禁令實施後部分香港水域的漁獲。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領導的跨院校研究發現,禁止在本港海洋環境拖網捕撈兩年半後,生物多樣性得到重大改善。

該項研究結果顯示,禁止拖網捕魚紓緩了捕魚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壓力,並導致物種的豐富程度和海洋底棲生物(即通常出沒於水域底部的生物)數量大幅增加。底棲動物平均增加335%;捕食性蟹類在本港東部海域增加600%,在西部海域更大幅增加1,338%。

由城大海洋污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兼化學系講座教授梁美儀教授領導的研究團隊,在2012年6月(拖網禁令前)及實施拖網禁令兩年半後,研究了28個香港水域地點,從每個水域採集5個沉積物樣本,然後研究其物理化學性質與泥中的底棲動物。

研究結果顯示,禁令實施兩年半後,水體中懸浮固體的含量顯著降低,沉積物中總有機物的含量顯著升高。與2012年的調查結果相比,禁令實施後,水體中懸浮固體的平均含量減少1.36 mg/L(約25%),而表層沉積物中總有機物的平均含量增加1.6 mg/L(約29%),反映對海洋底棲生物棲息地的干擾減少。

此外,禁令實施後,底棲物種的數量和豐富度顯著增加。沉積物樣本中發現的底棲物種種類平均數目從27.5種增加到48.3種(約176%)。在每0.5平方米的採樣區域,沉積物樣本中發現的所有底棲生物的平均數量從253隻增加到848隻(約335%)。這種增加的情況在多毛類蟲和雙殼貝類中尤其突出。

Macro-benthic marine organisms
常見於香港海洋環境的沉積物中的底棲海洋生物,例如甲殼類、多毛類蟲、海膽、海參、雙殼貝類及腹足類。

 

據同期進行的研究顯示,比較實施拖網禁令之前(2004年及2012年)及之後(2013年至2016年)的數據,本港東部及西部水域的魚類與甲殼類多樣性均有所回升。結果顯示,每平方公里的抽樣區域內,東部水域的平均捕食性蟹的數量從2004年的86隻增加到2015年至2016年的516隻(600%),而西部水域的捕食性蟹的數量從157隻新增到2,101隻(約1,338%)。同樣,拖網禁令實施後,東西部水域的所有魚類或捕食性魚類的數量及重量均有所增加。

研究團隊獲得環境保護署120萬港元的研究資助,將在今年夏季再次進行這項調查,目的是檢測海洋底棲生態系統與漁業資源有否進一步改善。

梁教授說:「我們的研究成果令人振奮,並為香港特區政府的禁止拖網捕撈政策提供支持。令人欣慰的是,香港為促進永續漁業發展及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作出成功的漁業管理範例。我們希望其他國家,特別是熱帶國家,能參考我們的研究結果,共同禁止破壞性拖網捕撈活動。」

這項研究獲得研究資助局批出730萬港元協作研究金,香港特區政府於2012年12月31日起在本港禁止拖網捕魚,研究在2015年6月開展。由於須對大量樣本進行物種鑑定和數量檢測,這項研究於近期才完成。研究結果最近發表在學術刊物《生物學通訊》,題為「熱帶海洋底棲生物在禁止拖網捕魚後之修復所顯示的非生物與生物變化的聯繫」。

梁教授與香港浸會大學(浸大)邱建文教授是這篇論文的共同通訊作者,浸大博士生王智是第一作者,其他協作學者分別來自嶺南大學與香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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