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魯大學學者到城大講解國際投資法

曾邦媛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法律學院於12月16日舉行第15屆Goff仲裁講座,講題為「國家緊急狀態及國家非常措施:國家的投資責任是否因此豁免?應否豁免?」。這次講座由美國耶魯大學法律學院著名國際法學者W. Michael Reisman教授主持,討論國際投資法應用於金融危機時期境外投資方面的功能和影響。

這次講座由城大法律學院及富而德律師事務所聯合贊助,顯示城大與世界各地傑出法律專才保持緊密聯繫,並致力推動本港的國際法律教育。

國際投資法與國際公法有密切的關係。Reisman教授在講座上談及引用國際公法處理商業糾紛,他說:「國際公法中,有部份條款與當事國的本地法例有抵觸;故我們在決定是否援引國際公法來解決爭端之時,應周詳地考慮這樣做的必要性及其他因素。」

Reisman教授亦提及國際經濟法的一項重要特點,就是在違反國際投資保護條約而未履行義務,或基於國家緊急狀態協議而未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各國應負何

等責任的問題。

城大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先生贊同Reisman教授的分析。他說:「我們在解決國際商業爭端之時,應考慮爭議各方的本國法律之間的差異。香港是個國際化都市,與內地及世界各國都有緊密的商業來往。本港的專業法律界人士,在決定如何妥善解決、仲裁跨境爭端,也即決定要援引當地法律體系抑或國際法律體系之時,應當考慮兩者的優劣得失。」

Reisman教授是城大法律學院國際顧問委員會的委員。他在2008 / 09學年於城大法律學院首次舉辦視像課堂系列,教授國際投資法課題。

你可能感興趣

聯絡資料

傳訊及數據研究處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