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為提升教學質素推行「工作表現與薪酬評核掛鈎機制」

 

 

城大為提升教學質素推行「工作表現與薪酬評核掛鈎機制」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決心提高教育質素俾對納稅人負責,擬議引入更公開的「工作表現與薪酬評核掛鈎機制」以善盡職責。

 

該機制旨在獎勵在教與學、研究及專業活動這三個主要學術範疇表現優秀的教員。個別學院或學科的評核標準將由學院內或系內教員審議釐定,並以國際同儕為基準,以確保評核標準既能充分反映不同學科和學系的需要,同時達到國際水平。

 

城大經濟及金融系副教授梁嘉銳博士歡迎新的評核機制,認為它可以讓大學更靈活有效地分配資源,在全球高等教育界保持競爭力。該校會計學系副教授 Grant Andrew Richardson博士也認為,新的評核標準是個很好的建議,因為可以保持教員的目標與大學的目標更加緊密一致。Richardson博士說:「工作表現評核透明度更高,教授們了解自己應該做些甚麼,以及大學對他們有何期望。」

 

為了堅守公平及客觀的原則,推行的評核標準將引入三層審批機制。評核過程先由部門表現評核委員會建議,由院長或直屬主管批註,再由大學的中央委員會作最後審批。如獲校董會通過,該機制將於2009年7月1日生效,適用於助理教授及以上所有級別的教學人員。每一輪評核工作完成後,大學中央委員會均會對評核標準作全面檢討。

 

由11位成員組成的「工作表現與薪酬評核掛鈎機制」工作小組,在過去多個月內廣泛徵詢教學人員、院長及系主任、教職員協會及校董會成員的意見。因此,建議推行的評核標準確切反映了大學的整體意見。小組成員認同,定期檢討及不斷優化對改善評核標準至關重要,可以確保大學達到提高質素的目標。

 

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鄭淑嫻博士說:「世界很多一流大學和科研機構都將薪酬調整與表現掛鈎,這份草案使城大與此等大學看齊。」

 

「工作表現與薪酬評核掛鈎機制」是獎勵優良表現的有效方法之一。推行問責制在於確保審慎及公平地分配資源。城大協同教學人員不斷尋求良方鼓勵優異表現,不斷完善自我,力求善盡對社會的責任,體現高質素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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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珮盈小姐 (9306 8568)

 

有關教學人員對評核標準草案的詳細意見,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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