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注重實務訓練

伍詠茵

 

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被視為投身執業律師界的入門資格,修畢該課程的畢業生有資格在本港擔任見習律師或見習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城大)法律學院由明年1月起將改革該課程,新增五個選修科目,在目前八個必修科目的基礎上提供更深入而實際的訓練。法律學院今年9月起已對該課程進行一連串改革,讓有志投身法律界的學生掌握實務技巧。

課程改革是為配合法學士課程由三年制變為四年制而推行的,讓本科生在第四年有機會學習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的部份內容。自今年9月起,在本港三家開設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的大學,修習該課程者的入學資格,由八個核心科目合格提高至11個。因此,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的教學必須注重提供職前準備,注重教授學生「如何處理」法律事務,而非單純認識「法例是甚麼」。

例如,「民事及刑事訴訟實務及程序」課程改稱「民事及刑事訴訟實務」,意味着學生不只要認識民事訴訟程序,更須有機會接受民事及刑事訴訟實務的訓練,教學的重點亦由理解法例和法庭規條轉變為實際的訴訟過程。同樣,先前的「商業法及實務」現改稱「企業及商業實務」,其理念及教學的轉變亦類似。

該證書課程的一些核心科目注重教授通用的技能,包括「法律文件寫作及草擬」、「辯護、會見及磋商」及「強化辯護課程」。學生可將學到的技能應用到其他科目上,確保畢業後能夠承擔僱主指派的工作,或勝任大律師應履行的職責。

此外,法律學院將於明年1月為該課程新增五個選修科目,包括「內地相關法律業務基礎」、「大律師培訓課程」、「訴訟實務II」、「財務報表分析」及「調解實務」。

「內地相關法律業務基礎」將針對香港律師在執業時會遇到的情況,訓練學生處理與內地相關的事務;「大律師培訓課程」及「訴訟實務II」為有志成為見習大律師或將參與訴訟個案的見習律師而設。另外,由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法官曾表示,爭端應儘可能在無須訴訟的情況下解決,故學生對「調解實務」這個科目的需求很大。                   

「改革後的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旨在教授學生將來執業時所需的各種技能,從而着重培訓他們成為有效率的執業律師,其方式是令學生將上述技能運用於所要求的練習,並進一步增加該課程原有的課堂互動操練,」城大法律學院客座副教授兼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主任Michael Robert Sandor先生說。

                                                                                                                    法律學院上月舉行簡介會,向20多間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介紹該課程的新增內容。

「城大及法律學院期望透過法律學深造證書課程培訓出優秀的畢業生,不斷提高在法律界的聲譽,」Sandor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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