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致力促進香港發展成為國際仲裁中心

 

由城大法律學院主辦的首屆Willem C.Vis(東方)國際商業仲裁法律大賽,於三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舉行,結果由北京清華大學擊敗來自世界各地的十三家大學對手,勇奪冠軍。Vis(東方)大賽的主任Louise Barrington女士於比賽完滿結束時說:「感謝你們為這項比賽建立起優良的傳統,大家以後都將記得城大是本區域的仲裁學院。」

這次為期三天的比賽由三月十八日的酒會展開序幕,而以三月二十一日在美國會所舉行頒獎大禮的高潮完滿結束。舉辦這項每年一度的大賽,目的是讓各國的法律學院學生加強學習解決國際商業糾紛的國際商業法和仲裁方法。這次在香港舉行的Willem C.Vis(東方),源自1993年在維也納首辦的Willem C.Vis法律大賽。

「這次比賽的參賽者均表現出色,足以令他們及所代表的學院感到自豪。」 Barrington 女士 在頒獎大禮總結時說:「透過這次比賽,你們不但學會聯合國國際貨品銷售合同約章,更可互相了解,還有如何應付間中變得暴躁易怒的仲裁人。」

她說:「特許仲裁人公會及城市大學聯合主辦的這次比賽,讓各位參賽者得到難能可貴的學習交誼經驗,相信對各位以後均有良好的影響。一百多位遠至芝加哥、慕尼克和悉尼的來賓到訪城大,見證了城大的優良設施,也感受到法律辯論大賽的引人入勝之處。」在Barrington女士講話一天後,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 Bryan Bachner 博士 表示收到一位參賽學生的詢問,有意修讀城大的國際法律碩士學位課程。

Barrington女士說:「這次比賽可讓城大法律學院展示其設施以及香港的專業制度,學生的反應很好。比賽讓學生、教練和專業的仲裁人有機會共聚。所有參賽者均明白比賽著重團隊的精神,這不單指每家學院的隊員與隊員之間的合作,還有整體仲裁界之間的合作。以前可能有人從未聽說過城大,也可能有人會認為學生進不了港大才選擇城大,現在當他們想到仲裁和國際法時,就會先想起城大。」

得獎學生

三月二十一日的星期天下午,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Hunter講室裏,清華大學在一百多位法律學生觀眾、教授和嘉賓面前,以差微分數擊敗芝加哥Loyola大學,勝出Vis(東方)法律大賽的辯論決賽,勇奪David Hunter大獎。大會的評判團包括印度大律師公會主席 Fali Nariman 先生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 Neil Kaplan 先生 以及城大法律學院 Peter Malanczuk 講座教授 。

其他Vis(東方)法律大賽的得獎者包括西德的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at-Munchen以最佳原訴人備忘錄得到Eric Bergsten獎、芝加哥Loyola大學以最佳回應備忘錄得到Fali Nariman獎、印度國立法律科學大學以最佳辯論員獲NeilKaplan獎第一名及第二名。

「我們的Vis法律大賽隊員正好藉此預備參加第四年在維也納舉行的Vis法律大賽。此外,城大主辦這次比賽,可以有效地讓香港以外的地區更認識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 Tony Upham 先生 說:「我們的好客精神吸引了東南亞的多家不同大學隊伍參賽。」

「透過這次大賽的磨練經驗,學生和有關的人員可建立起深刻的友誼。他們盡力比賽,也盡力開懷玩耍、歡笑,甚至痛哭。透過這次比賽所建立的聯繫,可創立出專業而個人的網絡。」Barrington女士說:「Vis(東方)法律大賽為教育界和業界發展堅實合作踏出重要的一步。」

認可支持

香港在國際糾紛仲裁方面極具潛力。對於紛爭雙方均非本地團體的個案,香港所處理的宗數屬亞洲最高。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秘書長 Christopher To 先生 在三月八日出版的《香港貿易家》表示:「越來越多與香港無關的紛爭雙方選擇本港仲裁他們的合約糾紛。還有,我們發現越來越多人明白到香港真的是仲裁的適當地方。」根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統計,由其負責處理的仲裁於二零零二年共有320宗,當中百分之五十九屬商業糾紛。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 認為本港適宜作國際仲裁中心。香港的優點包括優越的地理位置、迅速的運輸系統、酒店住宿以及具備最新的仲裁法例。梁司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在城大舉行的國際仲裁法律及語文會議開幕禮中指出,根據外國仲裁判決認可執行的紐約約章,香港所作出的仲裁判決可在世界各地執行,包括中國。

對於香港發展為區內的國際仲裁中心,本地法律界及商界極為支持。這次首屆Vis(東方)法律大賽,除了由特許仲裁人公會(東方分部)及城大主辦以外,還得到其他機構協助,包括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專署、國際商會、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專署、亞太區法律學會以及Baker & McKenzie、Deacons及Lovells等多家律師行和Crown World wide等公司。

你可能感兴趣

联络资料

传讯及数据研究处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