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學生將赴蘇格蘭參賽
文章分享
“這次的介紹將展示它會有多麼成功。”
據Upham先生說,“我們在這次競賽中所作的就是從現在開始要在教學中教的。法律學院很快就會進入四年學位制,將來會進行互動評估。這次的介紹將展示它會有多麼成功。在培訓期間,我們也有許多歡樂。”參加香港預賽的另外一個城大小組由法律學院二年級學生甘靜文和林君慧組成。曾作為觀察員參加過南非2003年路易斯‧M‧布朗客戶諮詢國際比賽的另一位法律學院學生謝世恒負責組織了今年的香港預賽。“去年作為觀察員,看到律師如何與客戶打交道,是寶貴的經驗”,謝世恒說。他爭取到去年的機會,是因為同意今年從事繁重的後勤工作,但他覺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香港預賽分為兩個半天。上午是兩支城大隊伍彼此競賽,優勝者將迎戰香港大學,裁判為:城大法律學院 柏利恩博士 、 CharlesOu 、大律師 PaulStephenson 、香港大學 AnnieCarver 、城大法律學院 AnneScully-Hill 和 趙炯明 。下午,每所大學的優勝隊伍進行比賽,裁判為:Knight&Ho的高級合夥人 ChristopherKnight 、專業發展心理諮詢(ProfeesionalDevelopmentMindThemeConsulting)的主管 TerriMottershead 以及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 LouiseBarrington 。
“坦率地說,我對這些參賽學生的質素印象深刻,”Barrington小姐評論,“他們所作的準備、沈著以及團隊精神可以讓許多執業律師感到羞愧!整個過程顯示出,只要我們用心做事,法律學院就可以造就出擁有法律界所看重的才能的出色律師。還有,他們一開始就學到:客戶第一。”
扮律師見客戶
參賽者將在一個模擬的律師事務所中會見客戶,他們的表現將按照執業能力,尤其是法律方面的諮詢和詢問能力,來評估。首先,參賽者收到關於客戶投訴的簡短介紹,作些準備工作,然後就模擬實地會見客戶。最後,參賽小組解釋他們將如何著手假想的案例。整個過程限時45分鐘,然後由七人組成的國際裁判小組(一般至少有兩名律師和一名輔導員,輔導員通常是社工、牧師或心理學家)發表評語。
客戶諮詢比賽1969年由南加州大學法律中心已故教授路易斯‧M‧布朗作為一種法律教學手段發明,起初名為“模仿律師事務所比賽”,當時,每次只有兩所學校參加。1972年,美國律師協會採納了這一形式,隨之為1985年舉辦客戶諮詢國際比賽打下了基礎,成為法律學校的師生與執業律師們分享教育與文化經驗的機會。今天,客戶諮詢國際比賽將在世界各國和各地區預賽中勝出的法律學院學生帶到一起,這些學生分別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開曼群島、英格蘭、香港、印度、馬來西亞、蘇格蘭、南非、斯里蘭卡和美國。客戶諮詢國際比賽是國際律師協會的附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