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有 關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就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於4月2日討論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員續約上訴事件,城市大學發表聲明如下:

 

城市大學校長張信剛教授重申,城市大學是一個法定的自主學術機構,具備一套嚴謹的人事聘任制度,包括獨立的上訴機制,以處理上訴申請。張信剛校長說:「這次上訴委員會對有關續約事宜所作的結論,証明了城市大學的聘任及上訴機制是有效及公正的。較早時,本人已公開表示大學會全面接受上訴委員會的報告,並將對某些運作上未盡完善之處予以跟進。」

 

鑑於有社會人士及校內某些師生仍然對法律學院的其他行政運作有所關注,張校長表示為了增加大學的透明度及問責性,他將於四月十五日之校董會會議上建議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將包括檢視及跟進法律學院近期發生的事情。張校長還表示他將於短期內再與法律學院師生會面,增強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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