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Laws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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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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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施已成為「一國兩制」實踐的核心議題,更是憲法學、港澳基本法學與比較法學研究的重要交匯點。在普通法傳統與內地法律體系的互動中,該議題不僅關乎國家主權與憲制秩序的完整性,更直接塑造着香港法治體系的運行方式,相關討論亟需超越立場之爭,回歸制度層面的理性辨析。
本書分為總論與分論兩部分:總論部分,由五位作者從不同角度,圍繞《基本法》框架下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展開系統研究,力圖共同揭示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的制度邏輯與現實挑戰,並強調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實現國家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之間的動態平衡。分論部分,則以《基本法》附件三為核心,對現行14部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逐條進行梳理,涵蓋其立法背景、制度目的、實施路徑及相關爭議,完整呈現該議題的理論框架與實踐細節。
本書既從《憲法》和《基本法》文本入手釐清相關概念,又結合具體爭議與典型案例,深入探討規範衝突、司法審查邊界、權力協調機制等關鍵問題,為讀者提供清晰的分析語言與制度解釋框架。適合法律從業者、學生,以及關注香港法治與國家治理的讀者閱讀。本書有助讀者超越單純立場爭議,轉向理性的「制度之辨」,從而更好理解並應對持續演進的憲制實踐。
本書分為總論與分論兩部分:總論部分,由五位作者從不同角度,圍繞《基本法》框架下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展開系統研究,力圖共同揭示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的制度邏輯與現實挑戰,並強調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實現國家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之間的動態平衡。分論部分,則以《基本法》附件三為核心,對現行14部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逐條進行梳理,涵蓋其立法背景、制度目的、實施路徑及相關爭議,完整呈現該議題的理論框架與實踐細節。
本書既從《憲法》和《基本法》文本入手釐清相關概念,又結合具體爭議與典型案例,深入探討規範衝突、司法審查邊界、權力協調機制等關鍵問題,為讀者提供清晰的分析語言與制度解釋框架。適合法律從業者、學生,以及關注香港法治與國家治理的讀者閱讀。本書有助讀者超越單純立場爭議,轉向理性的「制度之辨」,從而更好理解並應對持續演進的憲制實踐。
ISBN
978-962-937-769-4
Pub. Date
Jul 14, 2026
Weight
1kg
Paperback
402 pages
Dimension
165 x
228 mm
Subjects
總序(節錄)
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序言》)。同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第1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正式生效,「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序言〉)。始自這日,香港的歷史翻開了嶄新的一頁。
香港回歸標誌着中國在國家統一之路上邁出了一大步。對於香港特區而言,在《基本法》載明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些根本性原則統率之下,回歸更意味着憲制秩序的轉換與重構,以及中央與地方關係制度再造。在特區之內,「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就政府管治制度而言,基本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得以延續。就此而言,香港回歸取得了巨大成就,達成了歷史使命。
彈指間,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0年了。
常聽說:「香港是一本很難讀懂的大書。」對一些人而言,這本書依然晦澀難懂;而對另一些人來說,這本書寫到這般地,不讀也罷。20年後的今日,有人不斷地追問,東方之珠的「風采是否浪漫依然」?君不見,港英政府時代的制度瓶頸與問題,如貧富差距、地產霸權,今日仍揮之不去,赫然在目;特區政府又面臨着新的、尖銳的挑戰,有如北京—香港關係、行政—立法關係、管治低效、社會發展裹足不前、本土主義與港獨思潮、普通法之延續,等等。這些,我們不可能視而不見。
然而,這又是一本必須去讀的書。之於內地讀者來說,很難理解在同文同種之下,為什麼兩地人民關係仍然顯得那麼生分,其程度甚至比回歸前更甚;為什麼祖國大家庭的小兄弟還是那麼「調皮」,時不時惹得父母生氣和懊惱。而對這本書的作者─香港人─來說,儘管「本是同根生」,但就是沒有那種親密無間的感覺。
這些年來,中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改革開放造就了「製造大國」。以經濟體量觀之,中國一躍而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的確讓國人引以為傲,這就是「硬實力」。反觀香港,其GDP 佔全國GDP 的比重從1997 年的18.45%,下跌到2016 年的2.85%(《橙新聞》,2017 年6月25 日),斷崖式下跌,今非昔比。
若僅以「硬實力」比拼,香港早就慘敗了。然而,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人仍然有那份執着和「制度自信」,社會仍然繁榮昌盛。而且,客觀地觀察,香港也有自己的「軟實力」(soft power)。香港人自持的核心價值是法治、廉潔政府、自由,甚至還有有限的民主。
朱國斌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於九龍塘、獅子山下
2017 年 6 月 25 日子夜
香港回歸標誌着中國在國家統一之路上邁出了一大步。對於香港特區而言,在《基本法》載明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些根本性原則統率之下,回歸更意味着憲制秩序的轉換與重構,以及中央與地方關係制度再造。在特區之內,「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就政府管治制度而言,基本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得以延續。就此而言,香港回歸取得了巨大成就,達成了歷史使命。
彈指間,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0年了。
常聽說:「香港是一本很難讀懂的大書。」對一些人而言,這本書依然晦澀難懂;而對另一些人來說,這本書寫到這般地,不讀也罷。20年後的今日,有人不斷地追問,東方之珠的「風采是否浪漫依然」?君不見,港英政府時代的制度瓶頸與問題,如貧富差距、地產霸權,今日仍揮之不去,赫然在目;特區政府又面臨着新的、尖銳的挑戰,有如北京—香港關係、行政—立法關係、管治低效、社會發展裹足不前、本土主義與港獨思潮、普通法之延續,等等。這些,我們不可能視而不見。
然而,這又是一本必須去讀的書。之於內地讀者來說,很難理解在同文同種之下,為什麼兩地人民關係仍然顯得那麼生分,其程度甚至比回歸前更甚;為什麼祖國大家庭的小兄弟還是那麼「調皮」,時不時惹得父母生氣和懊惱。而對這本書的作者─香港人─來說,儘管「本是同根生」,但就是沒有那種親密無間的感覺。
這些年來,中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改革開放造就了「製造大國」。以經濟體量觀之,中國一躍而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的確讓國人引以為傲,這就是「硬實力」。反觀香港,其GDP 佔全國GDP 的比重從1997 年的18.45%,下跌到2016 年的2.85%(《橙新聞》,2017 年6月25 日),斷崖式下跌,今非昔比。
若僅以「硬實力」比拼,香港早就慘敗了。然而,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人仍然有那份執着和「制度自信」,社會仍然繁榮昌盛。而且,客觀地觀察,香港也有自己的「軟實力」(soft power)。香港人自持的核心價值是法治、廉潔政府、自由,甚至還有有限的民主。
朱國斌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於九龍塘、獅子山下
2017 年 6 月 25 日子夜
總論
第一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全國性法律的理論基礎:「兩制」何以「一國」(陳明輝)
第二章 特區憲制基礎的框架闡釋(付婧)
第三章 全國人大涉港決定的性質、效力與完善(付婧、唐思欣)
第四章 「附件三法律」在香港的憲制地位(章小杉)
第五章 論《基本法》第十八條中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區的實施(張小帥)
分論
第六章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1949)(鄭雯)
第七章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1949)(鄭雯)
第八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1958)(李達)
第九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左雅旻)
第十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1986)(王瑛瑛)
第十一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1990)(王瑛瑛)
第十二章《中國人民共和國國旗法》(1990)(鄭雯)
第十三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1991)(鄭雯)
第十四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1992)(李達)
第十五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軍法》(1997)(許美青)
第十六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1998)(李達)
第十七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2005)(李達)
第十八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鄭雯)
第十九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2020)(唐思欣)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