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社會責任約章

本約章之制訂,旨在為大學設立指引,確保以謹慎而負責的態度管理大學運作,充分顧及對環境與社會的影響,務求平衡大學的發展與可持續性。本約章涵括道德規範、學生、僱員、社區、環境、健康、安全諸項,大學全體同人務須遵行。

1. 道德規範

  • 大學致力弘揚道德規範,凡本校學生、教職員等同人均當恪守無違。道德規範涵蓋學生行為、教職員之教學、研究、學術活動,以及行政管理等各方面運作。校長須責成有關部門制訂相應行為守則,以便具體規範各類活動。

2. 學生

大學承諾:

  • 為學生提供激勵上進的良好學習環境;
  • 幫助學生發揮自身最大潛能;
  • 將社會責任列入學生受教內容,務令學生理解其性質與意義,明白有責任保護環境、關心並扶持需要幫助的人群;並
  • 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以期學生畢業後熱心為社會作貢獻。

3. 僱員

大學應當:

  • 在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及處理相關事務時遵從最佳行事規範;
  • 協助校內各位教職員工充分發揮自身潛力,包括給予專業進修的機會;
  • 奉行尊重人權、保護人身安全、消除歧視等基本原則;
  • 支付公平薪酬,遵行最低工資政策;並
  • 適當吸納僱員加入教務會等大學正式機構,使之能參與決策程序。

4. 社區

大學應當:

  • 就大學之長遠發展與相關機構及當地居民溝通磋商,以確保大學之發展對各方有益;
  • 適當考慮允許社區公眾使用大學設施,以協助社區發展;並
  • 推行知識轉移,藉此大力促進社區的科技進步及社會各方面發展。

5. 環境、健康、安全

大學力求:

  • 確保大學之發展可長久持續,無損環境保育;
  • 樹立減耗節用、舊物利用、循環再用的觀念,儘可能停用不可降解的物料;
  • 逐步減少大學各部門的碳排放量;並
  • 購置設備、提供培訓及利用其他資源,確保為學生與教職員營造健康而安全的學習與工作環境。

(此中文譯本只供參考,如與英文原文有任何抵觸或不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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