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特别赛区参赛成员必须为拟录取/已录取的港澳高校在读研究生。参赛团队成员需提交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作为身份证明,随报名表一并上交。
(二)竞赛以参赛队为基本报名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参赛团队成员应是有实质贡献的个体,不允许成员挂名。如发现挂名现象,组委会将永久取消挂名参赛者参赛资格,并向各参赛单位通报,请各位参赛者相互监督。
(四)港澳特别赛区团队可在研电赛整体赛题的基础上,增选技术类竞赛港澳特别赛道的六个技术方向(仅限港澳赛区团队选择),该赛道围绕港澳地区高校重点科研领域设置赛题,赛题内容详见附件二《港澳特别赛道方向说明》。
(五)一支参赛队伍由一名或两名指导老师、一名队长和一名至两名队员组成,每位指导老师至多指导两支参赛队,每位参赛队员只能加入一支参赛队。
(六)组队时,由队长确认指导老师顺序和队员顺序,此顺序依据参赛贡献大小确定。获奖证书将严格按照组队顺序制作,不再更改。
(七)允许内地高校研究生与港澳赛区研究生跨校组队,跨校组队时,获奖证书单位默认以队长所在单位为准。若添加第二完成单位,应确保该单位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学生参赛,并于报名期间向组委会邮箱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按参赛学生所属学校顺序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