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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法官学院代表团访问城大法律学院

2015127
--林海鹰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大法官带领的上述代表团于11月25-26日访问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代表团其余成员包括:中国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教授;中国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主任徐继军先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司艳丽法官

        通过此次访问,双方确认继续深化在培养内地法官项目上的合作,并就此与香港城市大学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法官培训项目协议,包括“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项目;“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以及“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项目。

        11月25日下午,黄永维教授与徐继军主任与香港城市大学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林峰教授及中心其他成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磊博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博士课程主任关文伟博士以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何江山博士)商讨了除法官培训项目之外的其他合作。在讨论会上,林峰教授提出与国家法官学院的合作不应仅体现于对内地法官的培训,双方应共同在学术研究领域也进行合作。他建议在以下三个领域合作开展学术研究:(一)内地司法改革;(二)“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管辖及争端解决;(三)司法案例。黄永维院长随即表示国家法官学院非常愿意为这样的学术交流提供平台。双方日后可以以研讨会,出版物等形式进行学术探讨及合作;同时,他亦热诚邀请城大法律学院的学者们更多参与大陆地区的法律会议,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内地的法律动向。陈磊博士也表示,城大法律学院的优势在于其对亚洲各国法律的了解。国家法官学院与城大法律学院应资源互补,合作取得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是日傍晚,香港城市大学杰出讲座系列邀请贺荣大法官做“充分发挥香港优势 共同为中国推进双向开放提供国际化法治环境”专题演讲。出席此次演讲的嘉宾包括香港大律师公会会长谭允芝资深大律师;香港律师会副会长彭韵僖律师;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新魁博士;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春先生黄永维教授;傅德荫基金创办人傅厚泽先生;傅德荫基金信托人邓一山先生;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及大学杰出教授郭位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秘书长林群声教;香港城市大学协理常务副校长(策略规划)李芝兰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贺嘉伦教授林峰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前主任王贵国教授。本次讲座亦吸引到众多城大师生共同参与。

         贺荣大法官在演讲中对发挥香港优势,共同推动中国法治的国际化发展,营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法治环境谈了三点思考和倡议。

         首先她提到“国际化的法律人才培养,是国际化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她认为香港是中国国际化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她也肯定了国家法官学院与城市大学在内地法官培训项目合作上取得的成果并认为这是个双赢,甚至是多赢的合作。

         第二,贺荣大法官指出香港与内地应“联合加强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双向开放’有关的法律研究与实践探索”。她希望通过合作,内地与香港之间可以(一)共同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前沿理论研究;(二)共同提高准确适用国际法和外国法的能力;(三)共同探索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区域性纠纷解决中心。

         最后,贺荣大法官认为应“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合作和法律研究”。信息化建设不仅提高了审判管理效能,更为内地与香港加强司法合作拓展了空间。

        演讲的最后,贺荣大法官与郭位校长间互赠纪念品,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