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宿生的私隱及宿舍生活,每座舍堂的樓層分配如下:
| 舍堂 | 賽馬會敬賢堂 (H1) |
滙豐業昕堂 (H2) |
校友會樂禮堂 (H3) |
賽馬會群智堂 (H4) |
陳瑞球堂 (H5) |
李兆基堂 (H6) |
賽馬會群萃堂 (H7) |
9 (H9) |
10 (H10) |
11 (H11) |
|---|---|---|---|---|---|---|---|---|---|---|
| Floors | 8-15 | 1-6 | 1-5 | ↓ | ↓ | ↓ | 2-4 | 7-11 | 9-15 | 9-13 |
| 由於第二期學生宿舍(第四座、第五座及第六座)將於2012年6月至8月中期間進行內部裝修工程,受影響的宿生將分配至其他宿舍住宿。 | JCHH (H1) |
Hall 11 |
Hall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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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P, 3-9 | 3-8 | ||||||||
暑期住宿房間分配原則及搬遷時間表如下:
| 身分 | 租住計劃選擇 | 房間分配 | 搬遷房間 | 搬遷房間時間表 |
|---|---|---|---|---|
| 現有宿生 | 一星期及兩星期住宿計劃的首期 (2012年5月21日至6月11日) | 現正住宿的房間 | 不用 | 沒有 |
| 現有宿生 | 全期計劃 | 現正住宿的舍堂,但安排的房間將會集中於上述樓層 | 需要 | 2012年5月25日至6月7日 第一輪:2012年5月25日至28日 第二輪:2012年5月28日至31日 第三輪:2012年6月2日至6月4日 第四輪:2012年6月5至6月7日 *有關確實搬遷日期,學生宿舍處會再發電郵通知宿生 |
| 第二期或以後的兩星期住宿 計劃的 ( 2011年6月11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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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申請者 | 全期計劃 / 兩星期租住計劃 | 房間全由抽籤決定,安排的房間將會集中於上述樓層。 | 沒有 | |
為了避免誤會,請注意縱使同學已遷入所分配的暑期住宿房間,學生宿舍處及/或舍監有權隨時再分配他們到別的房間。
宿生不可轉換/互換房間。
現有宿生必須交還現時入住的房間及遷入獲分配的暑期住宿房間,宿生僅限於指定日期內住宿。如宿生未能親自交還房間並遷入所分配的暑期住宿房間,必須最少於兩個工作天前向學生宿舍處提交書面通知,而且告知將會代辦交還手續及搬遷房間的人的姓名。如宿生未能如期辦理手續及遷入房間,將會受處罰,詳見下文。
選擇全期計劃/第二期兩星期租住計劃(2011年6月11日後)的2011-12年度下學期宿生可於2012年5月21日至6月11日遷入宿舍。
成功申請2012-13年度宿舍的暑期住宿宿生,必須於2012年8月9至23日期間,即第一輪:2012年8月9日至11日;第二輪:2012年8月13日至16日;第三輪:2012年8月18日至20日;第四輪:2012年8月21日至23日,交還暑期住宿的房間,遷入獲分配的2012-13年度宿舍房間。學生宿舍處將會通過學生電郵通知宿生確實的搬遷日期。搬遷日期非常短暫,僅二至三日。
宿生如未能在上述指定日期完成房間交還及/或遷入程序,將會罰款每人每日港幣100元。
宿生如在交還房間前未把傢俱放回原位,或未清理妥當房間,每所房間最少罰款港幣200元。
宿生如逾時交還宿舍以至影響新入宿者遷入,以及需要學生宿舍處代為清潔宿位、收拾行李及搬走個人物品,除了要繳付逾時交還宿舍罰款外(每人每天罰款港幣100元),每人還要繳付港幣6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