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奖学金 ”类别有:状元奖学金;分等奖学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 方润华少数民族奖学金及海南优秀学生奖学金。
状元奖学金:
各省市区名列文科或理科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报读城大并获录取者,将获颁发全额状元奖学金,金额相等于在城大求学四年 ( 法律学院五年 ) 期间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现为每年港币 12 万元)。
分等奖学金:
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 “ 一本线 ” 之多少分等,设头等和二等奖学金。
头等奖学金为“每年学费全免”,二等奖学金为“每年学费半免”。
在高考总分以 750 分为满分之省市区(不适用于浙江省),理科考生高出 100 分以上(含 100 分)或是省市区高考成绩排名(如适用者,下同) 100 名內(含 100 名)者;文科考生高出 90 分以上(含 90 分)或是省市区高考成绩排名 50 名內(含 50 名)者,将获城大颁发头等奖学金。理科考生高出 60 分以上(含 60 分)者,文科考生高出 50 分以上(含 50 分)者,将获城大颁发二等奖学金。
在高考总分以810分为满分之浙江省,理科考生高出108分以上(含108分)或是省高考成绩排名100名內(含100名)者;文科考生高出97分以上(含97分)或是省高考成绩排名50名內(含50名)者,将获城大颁发头等奖学金。理科考生高出65分以上(含65分)者,文科考生高出54分以上(含54分)者,将获城大颁发二等奖学金。
在高考总分以 630 分为满分之上海市,理科考生高出 84 分以上(含 84 分)者,文科考生高出 76 分以上(含 76 分)者,将获城大颁发头等奖学金。理科考生高出 50 分以上(含 50 分)者,文科考生高出 42 分以上(含 42 分)者,将获城大颁发二等奖学金。
在高考总分为 490 分(含10分奖励分)之江苏省,考生成绩高出 65分以上(含65分)或省高考成绩排名 100 名內(含 100 名)者,将获城大颁发头等奖学金。考生成绩高出 39 分以上(含 39 分)者 , 将获城大颁发二等奖学金。
海南优秀学生奖学金:
城大获得香港一位海南籍社会贤达捐赠成立「海南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共有 7 个名额,将颁发给2009年经统招获录取入学之海南省高考生;每位获录取者每年可获颁12万港元奖学金。获奖资格以高考成绩900分标准分(不含基础会考成绩及照顾加分)为基础:文科考生必须高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108 分 ( 含 108 分 ) 或是海南省高考成绩总排名 50 名內(含 50 名)者;理科考生必须高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120 分 ( 含 120 分 ) 或是海南省高考成绩总排名 100 名內(含 100 名)者;英语成绩原始分须达 103 分以上 ( 含 103 分 ), 届时将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所对应的标准分数为准。
方润华少数民族奖学金:
城大将颁发此奖学金给2009年录取入学的两位内地少数民族籍同学。录取入学标准不变;入学后经甄选可获发一次性2万港元奖学金。
上述 “ 入门奖学金 ” 为期四年。因法律学院学制五年 ( 含基础年 ) ,获奖者奖学金为期五年。
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
参加应届高考、成绩达到城大录取标准且获录取者(见第三章),若高中期间同时是以下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将获颁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总金额为港币 8 万元,按年度平均颁发。
上述竞赛是指: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上述“入门奖学金”为期四年(方润华少数民族奖学金除外)。因法律学院学制五年(含基础年),获奖者奖学金为期五年。
“入门奖学金”颁发详情将参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有关招生法律与政策(若适用),并依照大学制定之相关具体规章及程序执行。
学院、学系奖学金
申请人于每学年和 / 或学期终期试成绩优异者、在非学术领域表现突出者和参与大学和社区服务表现优异者,均可获学校、学院、学系颁发各种奖学金,以兹表彰和鼓励。 2008-2009 学年可供申请之奖学金种类和金额见网址 http://www.cityu.edu.hk/sds/sch/index.htm 。
此类奖学金颁发详情依照学校、各学院、学系现行规章及程序执行。
社会捐助之专项奖学金
社会贤达为来自内地进入城大学习的优秀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 2008-2009 学年可供申请之奖学金种类和金额见网址: http://www.cityu.edu.hk/sds/sch/index.htm 。
此类奖学金详情依照各学院或主管部门制定之规章及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