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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香港城市大学获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重点高校名单,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方式招收本科生。据此,有兴趣报读者需与各省市区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查询具体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25个省市区的高考生应循全国统招途径填写统招志愿表格报读香港城市大学,无须另行提交本校的入学申请表。

香港城市大学以学院为招生专业,报考本校的考生应按个人兴趣与能力和学院具体要求选择报读相关的学院 (专业)。

本科学士学位课程内地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参加 2009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际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重点大学分数线(一本线),其中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必须高出120分(含120分)的高考生。
   

生源:
(户籍所在地)

二十一省/自治区 :
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辽宁、
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贵州、云南、
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及山西
 
四市 :
北京、上海、重庆及天津
 

招生单位: 香港城市大学以学院为招生单位。 大学的五个学院:商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法律学院 均设有全日制本科荣誉学士学位课程(“专业”)招收本科生。
   
计划名额: 香港城市大学 2009-2010 学年在 25 个省市区的本科招生计划名额为194名,分省分学院分科招生计划详情可查阅下列一览表。最终之2009年具体招生章程和分省分学院分科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以相关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版本为准。
   
招生来源计划表: 香港城市大学2009年分省分学院 分科招生来源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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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
科学及工程学院
创意媒体学院
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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