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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香港城市大学获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重点高校名单,并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方式于提前批次招收本科生。据此,有兴趣报读者必须与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查询具体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31个省市区的高考生应按照全国统招途径报读城大,无须另行填写入学申请表。城大以学院为招生专业单位,报考本校的考生应按个人兴趣与能力和学院的具体要求,决定报读相关学院,城大各招生学院将只考虑录取填报其学院为首三个专业志愿的考生。

在名额及配套设施有限的情况下,由2010学年开始,城大只会从统招途径招收内地高考生入读本科课程(专业)。持有其他学历(如香港院校的学士、副学士、高级文凭,或在内地国际学校和海外院校获取的学历等)的内地生,将不获考虑,无需尝试以Direct Application或Special Admissions Scheme途径申请入学。

招生地区及名额

招生对象: 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分数线的高考生。
   

生源:
(户籍所在地)

二十七省/自治区:

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贵州、云南、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山西、新疆、青海、宁夏、甘肃、内蒙古及西藏

四市:
北京、上海、重庆及天津
 

招生单位: 香港城市大学以学院为招生单位。大学设有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能源及环境学院法律学院。除能源及环境学院,上述5个学院现时都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
   
计划名额: 城大2011-2012学年在31个省市区的本科招生计划名额为198名。
   
招生来源计划表: 香港城市大学2011-12年度 內地31省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
   


录取批次及标准

录取批次: 获教育部批准,城大将透过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
   
录取标准 : 城大原则上在31个招生省市区按照本校投放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调档,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内;英语成绩(150分满分)需达120分以上(含120分)。获颁发入门奖学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除外),考生英语成绩必须高出125分(含125分)。本校将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即不含任何加分)、学院志愿(只考虑首三个学院志愿,另法律学院只考虑将法律学院列为首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水平,配合相关学院的具体要求,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将城大列于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城大不接受退档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终报考决定前应综合考虑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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