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刻感恩 承先啟後建構法律制度

促進婦孺權益的律政英雌              黃幸怡

  • 城大法律學榮譽學士
  • 寶德楊律師行顧問律師

黃幸怡現職寶德楊律師行顧問律師及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法律總監,1994年修畢城大法律學榮譽學士學位課程。多年來,致力促進婦女兒童權益,並透過參與不同界別的公職,服務社會。現為城大法律學院理事會成員,以及城大校友大使計劃諮委會成員。曾任香港女律師協會會長,亦獲香港特區政府委任為公共事務委員會、兒童發展基金督導委員會、婦女事務委員會等成員。

自幼奮發成才的法律界女將黃幸怡,以細膩的女性觀點改善法制,曾任香港女律師協會會長的她,擔任多項社會公職,用法律專業回饋社會,致力促進婦女兒童權益。同時,她熱心策動城大法律學院師友計劃,提攜學弟學妹,傳承優良美德。

感恩懷德之心,不一定只存於低微受苦之輩,人人皆可時刻感恩,轉化為圖強的力量。律師黃幸怡,在學習、事業與公職上均有卓越表現,但她總是把功勞歸功於上天的安排,前輩為後來者開疆闢土的貢獻,不論相識與否,她常常對曾眷顧自己的每一位心存感激。

懂得感恩,珍惜機會,就知道沒有不努力的理由。黃幸怡心存感激,跟隨前人的足跡,效法他們的無私精神,克盡己能為社會出一分力。


感恩 繼承前輩大志

黃幸怡人如其名,談話中最常出現的詞彙是「幸運」二字,從考進法律學院,到成為獨當一面的律師,以至用法學專業貢獻社會事務,她相信一切得來不易,要是沒有前人的開墾耕耘,女性如欲當律師,機會微乎其微,她能夢想成真,屬於非常幸運的一群:「曾幾何時,女性連入讀法律學院的資格也沒有,只能一面隨大律師實習,一面自修考取專業證書,香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正是『紅褲子』出身,苦學多年,取得執業資格。即使當法律學院開始取錄女生,女性比例也只有整體的三成。直至我入學時,已攀升至五成,我可以如願上法律學院、當律師,一切機會都是靠無數女性前輩,努力爭取得來的成果。」

她有幸嘗到由前人栽種的纍纍果實,記掛著施恩者的艱辛;心裏感恩圖報,促使她繼承前輩的大志,致力為兒童及婦女謀福利,發揚女律師的特質,令人生登上另一層次:「香港女律師協會一直致力為婦孺爭取權益,提倡有關的法律改革,包括成立家事法庭。我在參與香港女律師協會期間,提議推廣家事調解,若夫婦因離婚、爭執而對簿公堂,將會對整個家庭帶來極大的傷害,故倡議採用溫暖、人性化的家事法庭來調解家庭的糾紛。當時正值天水圍發生多宗家庭暴力事件,我們亦促請政府修訂《家暴條例》,例如建議以強制接受輔導,取代監禁入獄的懲罰方法,解決受害人家庭的核心問題。」

她認為社會給予她機會學習,順利完成學業及有良好的事業,就應以所學的專業知識回饋社會:「律師在社會中有很特別的角色。除了要熟悉法律知識外,亦應明白法律跟社會的關係,及在政府、立法、行政之間的關係,更要在原則性的問題上堅持。」


平衡 為人生排序

事實上,女性當律師,除了要承受男性同業的同等壓力外,中國的傳統家庭分工,令她們要負上懷胎十月、育養子女、照顧父母等多個角色,兼顧家庭與工作,的確令女律師百上加斤。黃幸怡嘆道:「即使目前法律系學生男女比例相若,但根據業內的統計,執業十年以上的律師中,女性當律師行合夥人只得兩成,業界仍由男性主導。」

女性要平衡家庭與事業,所付出的精神與體力,實在不足為外人道。黃幸怡的親身體驗,認為必先為人生排列優先次序,她以信仰為先,家庭次之,事業第三,盡力做好本分。然而,在三個項目以外,她還應政府之邀,擔任多項公職,究竟動力從何而來?

她說:「透過服務不同領域的委員會,我的收穫遠比付出大,例如加入『兒童發展基金督導委員會』,令我深入了解扶貧的理念,如何結合非政府組織,動員市民大眾成為義工,協助綜援家庭的兒童建立人生目標、擁抱理想,教育小孩及其父母如何計劃儲蓄,為將來作準備及得到保障。對於首次當母親的我來說,項目既可發揮專業所長,提供法律意見,還可給我認識福利事務的機會,學習如何教育小孩子的理財之道。」


付出 收穫意想不到

人與人之間,即使年齡、性別、階層、職業各異,同處一個時空地域中,總是互為影響,彼此牽繫。公職服務帶來意想不到的滿足感,黃幸怡熱衷建設社會的理念,因此珍惜每一次獲邀的機會,才帶來豐碩的回報。

談到兒子及丈夫,黃幸怡再次感激當年的牽線紅娘 — 母校城大。「我的家庭和事業都是拜母校所賜。當時在大學非常熱衷辯論隊的訓練,曾積極參與校內、校外的賽事,甚至代表大學到新加坡比賽,一路下來的戰績彪炳,令我們獲邀參加世界大學辯論比賽,出賽澳洲,跟牛津、劍橋等國際頂級大學同場較量。而我的丈夫,正是加拿大大學的學生代表,我們因比賽而結緣,組織了今天的幸福家庭。」

城大給她的栽培,她從未忘懷,並且用行動回饋母校。畢業後,她跟學兄學姐一同成立法律學院校友會,策動師友計劃,為法律界的生力軍注入強心針,她為城大的法律學院是全港最早舉辦師友計劃的法律學院而驕傲。


師友 激勵自發動力

「我們聯繫了許多執業年資五年以上的校友,配對法律系的學生,分享律師工作實況、在公司實習的心得等,師友每年至少會面四次,但約見的責任必須由學生承擔,旨在培養他們的主動性。因為當律師面對的種種挑戰時,強大的推動力必須來自內心,具有自發的毅力,才能尋求各種解決方法。」她笑道:「由於大學年輕,學生沒有過多的傳統負擔,可以任意發揮,甚至在世界各地施展所長。我喜見從城大木人巷訓練出來的畢業生,在各界的認受性越來越高,令校友引以為榮。」

在執業的選擇上,黃幸怡經歷自發爭取的重要:「我六歲時已經非常嚮往律師一職,但家裏沒有人從事相關職業。長大一點後,我發現親友中有一位表舅父是法律學生,我馬上向他請教,後來得知另一位表舅父已經是執業律師,便央求他給我到律師行實習,派信、跟賬單、文件分檔,什麼都做、盡情學習,多虧他們給予機會,令我對商業事務的法律工作有初步認識。這為我畢業後從事商業法的工作,打下一定基礎。」

黃幸怡兒時渴望當大律師,但在她跟隨大律師實習期間,因出席一宗謀殺及強姦案四十多天的聆訊,心情久久不能平伏,因而改變了未來目標:「如能防患未然,建構更完備的法制,為社會帶來正面、建設性的影響,不是更好嗎?」因此,留學返港後,她決意專注商業法及知識產權法的事務,執業範圍包括爭訟性及非爭訟性的知識產權事務等,配合她長期關注兒童及婦女的權益,她放棄了在法庭上雄辯滔滔的機會,專心致志地擔綱法律舞台的幕後支援,默默地為建構公平公正的香港出一分力。

(以上資料主要由受訪者提供。)


(出版日期:2014年11月25日)